音乐事务处旺角区音乐中心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音乐中心之一,设施完善,有多间课室、练习室及彩排室,并备有多种乐器供学员使用。音乐中心为青少年提供乐器训练和乐团训练,并协助团体筹办各类音乐活动。
先致电联络,然后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拍摄地点、日期、时间、活动性质、故事大纲、有关场面的说明、使用的道具及布景、拍摄队伍人数及演员、器材清单,以及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副本。
处理申请时间:简单的拍摄申请及以现金缴款需时7个工作天。复杂的拍摄申请(如需谘询有关政府部门/业主等及/或以支票缴款)需时10个工作天或以上。
首4小时$7,090(基本收费),其后每4小时$1,990,以及相等于所需收费总额的可退回保证金。
如需政府额外提供人手协助拍摄,申请者须另付行政费用。
所有费用须在拍摄前缴付。
申请者须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申请公司联名名义,自费购买650万元至 3,0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视乎风险程度而定),保险的条款及条件须经由 部门批准。
鸣谢愿意考虑借出辖下场地或设施供外景拍摄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