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裁处大楼建于1936年,前身是旧南九龙裁判署。整座建筑物楼高3层,以花岗岩石及红砖砌成,耸立在平台上。大楼外貌仿古设计,多条古希腊多利克式大石柱和矮护墙建于2至3楼的露天走廊外。前院外设有两石阶梯连接入口处,还有一扇小门。大楼已列为一级历史建筑物。
先致电联络,然后在拍摄日期前最少1个月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拍摄地点、使用法院场地的目的、日期、时间、有关场面的说明及拍摄队伍人数。必须提供有关场面的剧本。
首4小时$7,090(基本收费),其后每4小时$1,990,以及相等于所需收费总额的可退回保证金。两项费用须在拍摄前缴付。
如需政府额外提供人手协助拍摄,申请者须另付行政费用。
鸣谢愿意考虑借出辖下场地或设施供外景拍摄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