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剧场建于高山道公园内,1983年启用。剧院设有1,031个观众座位,备有空气调节、先进音响系统、电脑控制舞台灯光、换景和挂景系统等,适合举行中国地方戏曲、舞蹈、音乐、学校及社区艺术活动等节目。 剧场新翼建于高山道公园原网球场位置,楼高五层,占地4,000米,在2014年启用。新翼设有一个600座位的演艺厅,并设有吊杆运作间及其他现代化舞台设备,适合中型、实验制作和新进剧团的演出。大楼内设有展览厅,面积150平方米。天台是绿化带,设有草地及长椅供休憩之用。
先致电联络,然后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拍摄地点、日期、时间、活动性质、故事大纲、有关场面的说明、使用的道具及布景、拍摄队伍人数及演员、器材清单,以及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副本。
处理申请时间:简单的拍摄申请及以现金缴款需时7个工作天。复杂的拍摄申请(如需谘询有关政府部门/业主等及/或以支票缴款)需时10个工作天或以上。
| 首4小时 (基本收费) | 其后 | |
|---|---|---|
| 一般非出租场地 | $7,090 | 每4小时$1,990 |
| 出租场地 | $4,430 | 每小时$1,110 |
须另付场地费用(请向场地负责人查询详情)。
如需政府额外提供人手协助拍摄,申请者须另付行政费用。
所有费用及相等于所需收费总额的可退回保证金须在拍摄前6个工作天缴付。
申请者须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申请公司联名名义,自费购买650万元至3,0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视乎风险程度而定),保险的条款及条件须经由部门批准。
鸣谢愿意考虑借出辖下场地或设施供外景拍摄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