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盘社区综合大楼于1982年落成,最初用作国家医院人员住所,于1939至1961年间用作附属东边街45号精神病院的病房,因此亦被称为「精神病院」。大楼现作政府综合大楼,有社区会堂、单身人士宿舍和多项社会福利设施。 现存旧精神病院的立面呈L形,内有宽阔的游廊,较长的一边面向高街,较短的一边面向东边街。大楼保留了早期巴洛克式细节,包括宽阔的拱形游廊、华丽的栏杆装饰和粗琢的花岗石块,在香港亦非常罕见。旧精神病院的立面属法定古迹。
在拍摄日期前14个工作天向中西区民政事务处行政主任 (行政)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拍摄地点、日期、时间、故事大纲、有关场面的说明、拍摄队伍人数、使用车辆数目及车位、使用政府电力及器材,以及使用任何爆炸品及/或易燃物品的详情。
处理申请时间:简单的拍摄申请需时10个工作天。
首4小时$7,090(基本收费),其后每4小时$1,990,以及相等于所需收费总额的可退回保证金。
如需政府额外提供人手协助拍摄,申请者须另付行政费用。
所有费用须在拍摄日期前4个工作天缴付。
申请者或须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申请公司联名名义,自费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的条款及条件须经由部门批准。
鸣谢愿意考虑借出辖下场地或设施供外景拍摄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