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事務處荃灣區音樂中心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音樂中心之一,設施完善,有多間課室、練習室及綵排室,並備有多種樂器供學員使用。音樂中心為青少年提供樂器訓練和樂團訓練,並協助團體籌辦各類音樂活動。
先致電聯絡,然後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活動性質、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使用的道具及佈景、拍攝隊伍人數及演員、器材清單,以及公眾責任保險單的副本。
處理申請時間:簡單的拍攝申請及以現金繳款需時7個工作天。複雜的拍攝申請(如需諮詢有關政府部門/業主等及/或以支票繳款)需時10個工作天或以上。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所有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申請者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650萬元至 3,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視乎風險程度而定),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 部門批准。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