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禮堂位於赤柱市政大廈的底層,面積大約280平方米。禮堂內有一個約80平方米的表演台,附設燈光及音響設施。
舞台、燈光及音響設備、長椅、風扇等
在拍攝日期前14個工作天向有關民政事務專員(經辦人:總務秘書)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拍攝隊伍人數、使用車輛數目及車位、使用政府電力及器材,以及使用任何爆炸品及/或易燃物品的詳情。
處理申請時間:簡單的拍攝申請需時10個工作天。
各區總務秘書聯絡資料: | |
中西區 | (電話:2852 3494/傳真:2815 2155) |
東區 | (電話:2886 6503/傳真:2568 7295) |
南區 | (電話:2814 5758/傳真:2873 5261) |
灣仔區 | (電話:2835 2005/傳真:2572 7471) |
九龍城區 | (電話:2621 3433/傳真:2621 3199) |
觀塘區 | (電話:2171 7415/傳真:2797 8521) |
深水埗區 | (電話:2150 8125/傳真:2387 9805) |
黃大仙區 | (電話:3143 1107/傳真:2352 1841) |
油尖旺區 | (電話:2399 2132/傳真:2397 3425) |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所有費用須在拍攝日期前4個工作天繳付。
申請者或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公眾責任保險,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部門批准。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