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廣場位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正門前方,面向維多利亞港。立法會廣場是一個多用途的地方,可用作休憩場地或舉行活動。廣場每天均舉行升旗儀式。
以書面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及有關場面的說明。
處理申請時間:最少3個月*。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兩項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如需立法會秘書處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款項須直接存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設於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帳戶。帳戶號碼為511-038127-001。保證金須在拍攝前3個工作天繳付。
申請者須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及申請公司的名義聯名購買1,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立法會秘書處核准。
*每項拍攝申請須經由立法會廣場使用事宜委員會考慮。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