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視覺藝術中心位處香港公園內,於1992年啟用,前身為舊域多利軍營卡素樓。中心樓高6層,為愛德華古典復興風格建築,建築物的東西兩面原為開放式拱形柱廊,現已被玻璃圍封。外牆由磚建成,呈灰色及粉橙色。現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
展覽廳、演講廳、多用途活動室、陶瓷室、雕塑室、版畫室等
先致電聯絡,然後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活動性質、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使用道具及佈景、拍攝隊伍人數及演員、器材清單、使用政府電力,以及公眾責任保險單的副本。
處理申請時間:簡單的拍攝申請及以現金繳款需時7個工作天。複雜的拍攝申請(如需諮詢有關政府部門/業主等及/或以支票繳款)需時10個工作天或以上。
首4小時 (基本收費) | 其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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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出租場地 | $6,870 | 每4小時$1,935 |
出租場地 | $11,600 | 每小時$2,900 |
須另付場地費用及可退回保證金(請向場地負責人查詢詳情)。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所有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申請者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650萬元至3,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視乎風險程度而定),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部門批准。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