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路社區會堂位於屯門第44區聯用綜合大樓內,會堂以米色為主,設計簡約,天花呈波浪形設計。
多用途禮堂、舞台
在拍攝日期前14個工作天向有關民政事務專員(經辦人: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拍攝隊伍人數、使用車輛數目及車位、使用政府電力及器材,以及使用任何爆炸品及/或易燃物品的詳情。
處理申請時間:簡單的拍攝申請需時10個工作天。
各區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聯絡資料 | |
葵青區 | (電話:2494 4508/傳真:2489 1083) |
北區 | (電話:2675 1609/傳真:2675 4414) |
西貢區 | (電話:3740 5333/傳真:2792 9440) |
沙田區 | (電話:2158 5300/傳真:2695 4305) |
大埔區 | (電話:2654 1244/傳真:2652 1187) |
荃灣區 | (電話:3515 5606/傳真:2412 0244) |
屯門區 | (電話:2451 3464/傳真:2450 3014) |
元朗區 | (電話:2470 1113/傳真:2474 7261) |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所有費用須在拍攝日期前4個工作天繳付。
申請者或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公眾責任保險,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部門批准。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