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法院设于湾仔政府大楼的下部分楼层,上部分楼层是政府合署。这座建筑物外观实用,配以玻璃幕墙。北面的出口连接港湾道,南面的出口可通往告士打道。两个出口都有宽阔的前院连台阶。小额钱债审裁处也位于此大楼。
先致电联络,然后在拍摄日期前最少1个月递交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拍摄地点、使用法院场地的目的、日期、时间、有关场面的说明及拍摄队伍人数。必须提供有关场面的剧本。
首4小时$7,090(基本收费),其后每4小时$1,990,以及相等于所需收费总额的可退回保证金。两项费用须在拍摄前缴付。
如需政府额外提供人手协助拍摄,申请者须另付行政费用。
鸣谢愿意考虑借出辖下场地或设施供外景拍摄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