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球場於1952年興建,前稱政府大球場。原只容納28,000名觀眾,在1994年重建為國際級的場地,並為很多本地和國際項目提供表演場地,例如綜合表演、本地或國際音樂會、亞洲和國際體育賽事、慈善節目、宗教活動、公司聚會等。 香港大球場的草地佔地12,470平方米(145米x86米)。有蓋觀眾席分為3層 ─ 高層設有18,647個座位、廂房層設有3,153個座位、主層設有18,240個座位(包括可容納48名觀眾的傷殘人士座位和6,000名觀眾的草場座位)。 球場的三面各層設有固定攝影機位置,可拍攝球場全貌。在南面向山的地方取景,鏡頭下的球場就仿如世界各地的球場。晚上從高空俯攝,大球場燈火通明,彷彿是含着耀眼明珠的金蚌。
餐廳、紀念品店、扶手電梯、洗手間、電話、詢問處、載客用升降機、大堂、傳媒中心、貯物室、醫療室、廢料房、貨物起卸區、警察當值室、多用途室、更衣室、接待處、職員餐廳、隧道、攝製隊車輛停泊處、運動員救護站、表演者化粧室等
先致電聯絡,然後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日期、時間、活動性質、故事大綱、有關場面的說明、使用的道具及佈景、拍攝隊伍人數及演員、器材清單,以及公眾責任保險單的副本。
處理申請時間:簡單的拍攝申請及以現金繳款需時7個工作天。複雜的拍攝申請(如需諮詢有關政府部門/業主等及/或以支票繳款)需時10個工作天或以上。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
須另付場地費用(根據場館租用條款繳付訂租費用。)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所有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申請者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申請公司聯名名義,自費購買650萬元至3,000萬元的公眾責任保險(視乎風險程度而定),保險的條款及條件須經由部門批准。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