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設於灣仔政府大樓的下部分樓層,上部分樓層是政府合署。這座建築物外觀實用,配以玻璃幕牆。北面的出口連接港灣道,南面的出口可通往告士打道。兩個出口都有寬闊的前院連台階。小額錢債審裁處也位於此大樓。
先致電聯絡,然後在拍攝日期前最少1個月遞交申請表,並提供以下資料:拍攝地點、使用法院場地的目的、日期、時間、有關場面的說明及拍攝隊伍人數。必須提供有關場面的劇本。
首4小時$6,870(基本收費),其後每4小時$1,935,以及相等於所需收費總額的可退回保證金。兩項費用須在拍攝前繳付。
如需政府額外提供人手協助拍攝,申請者須另付行政費用。
鳴謝願意考慮借出轄下場地或設施供外景拍攝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